您好,欢迎访问中共鹤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返回首页|设为首页

鹤壁市编制办公室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编制常识

常设机构

发布时间:2014-09-29 09:28:21  新闻来源:  点击率:

 根据宪法或组织法而成立的有固定名称、地址、人员编制及工作程序规则的相对较长时期存在的机构。常设机构是国家机构的主体部分,是完成国家各种管理职能的基本保证,在整个国家机构中占极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其设置必须依照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经过一定法律程序报请批准。常设机构并非永久不变,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各方面情况的变化,也应作相应调整。





【关闭窗口】

上一篇:返回列表

下一篇: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