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经各部门认真梳理、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并报市委编委领导审定,决定调整16个部门行政职权事项1666项,其中,新列入42项,取消98项,变更事项要素1526项。调整后,市直部门行政职权事项共4626项。按照《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豫数政办〔2022〕4号)要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要按照《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重新编制,因此此次事项调整暂未包含行政许可事项,待《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公布后再行调整。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工作,于本通知印发后30个工作日内,将调整的行政职权目录、要素梳理表、运行流程图一并在市政府网站和本部门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监督。部门网站发布的权责清单内容要与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内容保持一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清单之外无权力”的原则,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权,严格按照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规范权力运行,不得在规定之外擅自调整职权事项、设立前置条件、增加办理环节。
附件:1.新列入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42项)
2.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98项)
3.变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1526项)
2022年11月3日
主办单位:中共鹤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