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直各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
进行调整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
2023年2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鹤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鹤政办〔2023〕2号),明确了我市行政许可事项,这与市委编办2022年11月公布的市直各部门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不一致,需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及要求
市直各部门要以《鹤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鹤政办〔2023〕2号)为标准,重新梳理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重点要做好三个方面。
一是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衔接一致。衔接一致主要是指两个方面:一是事项名称一致,即权责清单中的许可事项主项名称要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的许可事项名称保持一致。二是实施依据一致,即权责清单中的许可事项实施依据要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的设定和实施依据保持一致。
二是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可划分主项、子项。子项名称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编写,子项不参与编码,不限制个数。
三是权责清单中的每个行政许可事项都要配有相应的要素梳理表和运行流程图。
二、调整程序
1.各部门申报。市直各有关部门以《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附件2)为依据,填写《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要素梳理表》(附件3)(电子表格请从公共邮箱下载:bbxbk3367667@126.com密码:xbk3367667),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8月10日前报市委编办行编科(市委市政府第一综合楼612房间)。
2.市委编办审核。市委编办对各部门上报的行政许可事项梳理表进行认真审核,及时提出审核意见反馈给各部门,沟通一致后形成完整的调整意见。
3.公布调整结果。权责清单行政许可调整结果按照规定程序提交有关会议研究后发文公布,各部门在调整结果公布30日内完成市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权责清单内容修改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做好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工作。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部门填写《权责清单工作联系表》(附件1),于7月27日前报送至邮箱bbxbk3367667@126.com。
联系人:张梦 联系电话:3367667
附件:1.权责清单工作联系表
2.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3.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要素梳理表
2023年7月20日
文件2023.7.24.zip
主办单位:中共鹤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