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鹤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调整市直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总体要求,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的鹤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市委编办对市直部门的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同步调整。现将调整结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调整范围为市直有行政许可事项的27个部门(附件1)。
二、调整程序与结果
1.部门申报。市直部门依据市政府办公室《鹤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对本单位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认真研究提出调整意见,报市委编办进行审核。
2.编办审核。为保证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准确规范,市委编办进行了全面梳理,对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变更情况进行逐条审核,实时与市直部门沟通对接,确保事项不重不漏,沟通一致后形成完整的调整意见。
3.调整结果。调整后市直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共255项(附件1)。除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其他类事项调整3项,其中取消2项,新增1项(附件2)。
调整后,38个市直部门现有行政职权事项共4646项,其中,行政许可255项,行政处罚3389项,行政强制93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给付21项,行政检查537项,行政确认91项,行政奖励69项,行政裁决7项,其他职权181项。
三、有关要求
加强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是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工作,于本通知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将调整的行政职权目录、要素梳理表、运行流程图一并在市政府网站和本部门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监督。部门网站发布的权责清单内容要与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内容保持一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清单之外无权力”的原则,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权,严格按照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规范权力运行,不得在规定之外擅自调整职权事项、设立前置条件、增加办理环节。
附件:1.鹤壁市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55项)
2.单位建议动态调整的事项(除行政许可外)目录
(3项)
2023年9月18日
主办单位:中共鹤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