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实现有机衔接的要求,在完成市直党政机关“三定”工作的基础上,市委编办召开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鹤编办〔2019〕13号),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针对这次机构改革各部门职责调整较大的实际情况,市委编办加强督促指导,按照五个“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报送的权责清单内容进行严格细致审核把关,即结合保留的行政职权事项,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结合新修订的“三定”规定,结合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取消、下放的事项,结合最新认领的政务服务事项和监管事项,对调整的职权再检查、再核定,确保职权调整到位、不遗漏。2019年12月28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市直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鹤编〔2019〕68号),公布了权责清单调整结果,37个市直单位权责清单事项共4140项,其中行政许可241项,行政处罚2926项,行政强制92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给付19项,行政检查508项,行政确认88项,行政奖励69项,行政裁决7项,其他职权184项。2020年初,组织市直部门将权责清单事项集中录入市政府网站及各部门网站,全面更新权责清单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中共鹤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主办单位:中共鹤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