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5日,中共鹤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市直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通过部门自查申报、编办审核把关、公布调整结果等规定调整程序,经各部门认真梳理、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并报市委编委领导审定,决定调整13个部门行政职权事项875项,其中,新列入581项,取消74项,变更事项要素220项。调整后,市直部门行政职权事项共4647项。并于2020年12月1日印发《中共鹤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鹤编办〔2020〕96号),将调整的行政职权目录、要素梳理表、运行流程图一并在市政府网站和各部门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8月30日,中共鹤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共鹤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鹤编办〔2021〕53号),部署开展2021年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鹤壁市委编办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审核把关和公布结果工作。
特此证明。
2021年8月31日
主办单位:中共鹤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