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鹤壁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鹤政办文〔2016〕61号),现就做好市直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1.因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及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调整等原因,导致部门行政职权发生变化,需对本部门权责清单进行调整的;
2.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中,上级部门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或本级部门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需对本部门权责清单进行调整的;
3.因其他原因导致部门权责清单应当进行调整的情况。
二、调整程序
1.部门自查申报。各有关部门以2019年公布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为底本,按照行政职权调整变化情况,认真研究提出权责清单调整意见,填写《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申请表》和《权责清单新增事项实施要素梳理表》(电子表格请从公共邮箱下载:bbxbk3367667@126.com密码:xbk3367667),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9月30日前报市委编办行编科(市委市政府第一综合楼612房间),调整依据的相关文件一并报送。无需调整的部门实行零报告。
2.编办审核把关。市委编办对各部门上报的调整意见进行认真审核,及时提出审核意见反馈给各部门,沟通一致后形成完整的调整意见。
3.公布调整结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结果按照规定程序提交有关会议研究后发文公布,各部门在调整结果公布30日内完成市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权责清单内容修改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部门填写《权责清单工作联系表》(附件1),于9月18日前报送至邮箱bb3367667@126.com。
联系人:张梦 3367667
附件:1.权责清单工作联系表
2.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申请表
3.权责清单新增事项实施要素梳理表
2020年9月15日
主办单位:中共鹤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