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中共鹤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06 10:56:43阅读: 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按照《鹤壁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目标,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法治鹤壁建设贡献机构编制力量。

  二、目标任务

  争创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和《鹤壁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要求,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强化弱项,优质高效完成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各项指标。

(一)编制并对外公布本级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责任科室:行编科

(二)根据本级政府事权和职能,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责任科室:事编科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确定年度普法重点,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每年工作计划,并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干部学法制度,至少每半年举办一期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责任科室:综合科、行编科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精神实质,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办年度工作计划,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凝聚工作合力。成立由编办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实,下设工作专班,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中心)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三)突出工作重点,抓好示范创建。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系统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面”上工作的同时,重点在“点”上下功夫,积极培育典型、打造亮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有亮点、有成效。

                      

    

                                  2021年8月31日

主办单位:中共鹤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