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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9-28 11:32:32 新闻来源: 点击率:
7月2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举行职业教育专题询问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庚茂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出席会议。副省长徐济超,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农业厅、省编办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在回答刘建功委员“机构编制部门在保证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近年来做了哪些工作,今后还将采取哪些措施予以支持”时,省编办主任马新华指出,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优化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结构,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是机构编制部门的重要职责。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近年来,各级机构编制部门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编制管理,积极做好职业教育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努力为职业教育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一是统筹机构编制资源,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机构编制资源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优先支持和保障职业学校机构编制,在制定政策、推动工作时,将职业教育工作与机构编制工作统筹研究、同步落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职业学校机构编制需求,保障职业学校教学管理需要。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工作,将撤并事业单位收回的事业编制向职业教育倾斜,优先保证服务能力强、校企合作成效突出、办学规模大、质量高的职业学校用编需要。目前,全省核定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7万多名。二是研究制定编制标准,认真做好中职学校核编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省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在认真调研、测算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内设机构、编制标准、领导职数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按照核编标准扎实开展中职学校核编工作,保证了学校教学需要。三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适应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需要,加大支持力度,研究制定了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河南机电职业学院等22所高职院校的机构编制意见,明确了其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为省属高职院校新增事业编制3000多名。四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切实提高编制资源配置效益。明确高职院校学校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低于编制总量的70%,管理人员一般不超过编制总量的20%。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工勤人员只出不进,空余编制用于聘用教学和科研人员。根据高职院校发展规划、在校生规模、教职工队伍结构等情况,对高职院校机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有增有减、结构调整。鼓励学校采取多岗兼职、购买服务等多种措施,挖掘内部潜力,提高编制使用效益,解决编制不足的问题。
马新华主任强调,今后,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继续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把做好职业院校机构编制工作摆上优先支持和保障的位置,及时了解学校用编需求,盘活用好编制资源,积极主动搞好服务,保障职业院校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需要。要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编制管理,根据在校生变化、教学任务需要等情况,在落实中央关于编制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加强动态调整,该增加的增加,该核减的核减,通过增减平衡满足学校教学需要。要深化职业院校体制机制改革,结合职业院校改革和布局调整,对服务能力强、校企合作成效突出、办学规模大、质量高的职业学校用编予以重点支持,不断提高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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