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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1-07 09:37:01 新闻来源: 点击率: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豫发〔2014〕5号)和11月27日全省推进市县机构改革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会议要求,鹤壁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确保市县区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市编办充分发挥沟通协调指导作用,明确班子成员各负责一个县区,加强对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的检查督导。截至目前,鹤壁市政府及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
市政府机构改革:11月27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鹤发〔2014〕16号)。12月2日召开了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大会。12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民宗和外侨委等部门的“三定”规定,并已制定了其他部门“三定”规定的修订计划。12月25日,省编办下发《关于同意鹤壁市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备案的函》(豫编办函〔2014〕192号)后,即时印发了各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
县区政府机构改革:12月20日前,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规定已印发。截至12月31日,各县区全部召开了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大会,部署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并着手修订政府各部门的“三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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