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注销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04 08:51:47 新闻来源: 点击率:
根据鹤壁市鹤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鹤山区农业局等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鹤山编〔2013〕7号)文件精神,鹤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证书号:141060200117)并入鹤山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现拟注销鹤山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单位法人资格,请相关债权债务人于2015年3月11日前到鹤山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登记相关债权债务,逾期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鹤山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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