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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11 16:31:36 新闻来源: 点击率:
根据中共鹤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鹤编〔2019〕56号)文件精神,“整合市、区兽医兽药、畜禽屠宰、种子、化肥、农药、渔业、农机、农产品质量等行政执法职责、机构和人员编制,组建鹤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市农业农村局管理,以市农业农村局名义统一执法。”将原鹤壁市农业植保植检站职能整合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拟申请注销鹤壁市农业植保植检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600790601539T)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请相关债权债务人员于2020年12月26日前到鹤壁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债权债务登记,逾期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鹤壁市农业植保植检站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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