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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1 18:30:49阅读: 次

鹤编办〔2021〕53号

各县(区)委编办,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鹤壁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鹤政办文〔2016〕61号),现就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市、县(区)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部纳入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范围,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由市、县(区)两级编办分别组织实施,市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由市委编办负责,县(区)和乡镇(街道)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由各县(区)委编办负责,权责清单调整工作依据以下情况进行:

1.因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及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调整等原因,导致部门行政职权发生变化,需对本部门权责清单进行调整的;

2.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中,上级部门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或本级部门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需对本部门权责清单进行调整的;

3.其他需要对部门权责清单进行调整的情况。

二、调整程序

市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分为三个步骤:

1.部门申报。各有关部门以2020年公布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为底本,按照行政职权调整变化情况,认真研究提出权责清单调整意见,填写《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申请表》和《权责清单新增事项实施要素梳理表》(电子表格请从公共邮箱下载:bbxbk3367667@126.com密码:xbk3367667),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9月15日前报市委编办行编科(市委市政府第一综合楼612房间),电子版和调整依据文件一并报送。无需调整的部门实行零报告。

2.编办审核。市委编办对各部门上报的调整意见进行认真审核,及时提出审核意见反馈给各部门,沟通一致后形成完整的调整意见。

3.公布结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结果按照规定程序提交有关会议研究后发文公布,各部门在调整结果公布30日内完成市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权责清单内容修改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部门填写《权责清单工作联系表》(附件1),于9月3日前报送至邮箱bb3367667@126.com。

各县(区)委编办要参照市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做法,认真组织开展本级政府部门和所属乡镇(街道)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及时将调整结果报市委编办备案。

联系人:王守印   联系电话:3367667

 

附件:

1.权责清单工作联系表

2.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申请表

3.权责清单新增事项实施要素梳理表。

 

                            2021年8月30日                         

 鹤编办〔2021〕53号 (附件).doc

文件类型: .doc 3133d2088f44a2fbf731e6f96ed0643c.doc (63.50 KB)

主办单位:中共鹤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